转发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

2015-10-20

各学科及各专家:

   国家科技部为与各部门、各地方共建、共用、共享国家科技专家库,全面支撑科技发展战略、规划、政策咨询及项目评审评估等国家科技管理工作,服务行业、地方科技管理和产业发展,近期将组织更新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。现就有关事项转发如下。
  一、入库专家基本标准
  国家科技专家库是科技创新治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,应由科技界、产业界和经济界的高层次专家组成。专家遴选着重考虑德才兼备,客观公正,作风民主,一线优先。入库专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(194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,应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,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,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、评议、服务等工作。
  科技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
  1.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,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。
  2. 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)项目(课题)或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。
  3.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,发表过10篇以上被SCI、EI、ISTP索引收录的论文。
  4. 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、战略规划制定、项目管理等工作十年以上,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、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。
  5. 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,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。
  二、程序及要求
  1. 国家科技专家库建设是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,请各学科和专家重视,将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一律从专家库中抽取。
  2. 凡有意向参与国家科技项目评审的人员请填写附件1中的专家信息表,于10月26日(周一)下午3时前发送到科研科联系邮箱。
  3. 曾经参与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的在库专家,账号由科技部信息中心通过短信短信平台【1065750201428】、邮件通知统一发放。
  4. 专家收到账号后,应及时登录国家科技专家库服务系统(http://expert.most.cn),充实完善个人信息,并提交单位审核备案。请于10月30日(周五)下午5时前完成提交。无需上交纸质材料。


   联系人:张微微   联系电话:8035  87334871    联系邮箱:zhweiw2@mail.sysu.edu.cn 


附件:

1.专家信息表

2.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

3.国家科技专家库服务系统常见问题

科研科

2015年10月20日